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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款
生效日期:2026年3月3日 · 修订公告:2026年8月26日(修订条款于2026年9月2日生效)
本条款规定了使用由 MyKoreaWork (以下简称本公司) 提供的就业安置服务的相关条件。
第一条 (目的)
本条款旨在明确使用本公司运营的网站 (mykoreawork.com) 所提供的有偿就业安置服务时,相关的权利、义务及其他必要事项。
第二条 (定义)
“服务”是指本公司为求职者与招聘企业进行牵线搭桥的就业安置服务。“用户”是指根据本条款使用该服务的任何求职者或招聘企业。“招聘企业”是指使用该服务招募员工的企业主或其代表。
第三条 (条款的生效与修改)
本条款在服务平台上发布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时生效。本公司可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条款,并将在修改生效前 7 天进行公告。
第四条 (提供的服务)
- 接收求职者注册并审查资格
- 接收招聘企业注册并核实工作场所
- 在求职者与招聘企业之间进行就业匹配 —— 按日结薪的日当/短期工作,以及在一个现场停留一个月以上的现场常驻工作
- 针对在一个现场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日当和短期工作,由公司直接匹配,或由覆盖该区域的合作许可职业介绍所(注册招聘合作伙伴)分配现场和职责。
- 招聘相关的咨询以及入职后的母语沟通支持
第五条 (本公司的义务)
公司遵守《职业安定法》及相关法律,并致力于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。公司不作为劳务派遣、外包或劳动力供应方运营,且不处理工资支付、工作指挥、考勤管理或工作分配等事宜。公司并非任何雇佣合同的当事方,对由雇佣关系引起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六条 (用户的义务)
- 在注册时提供准确、真实的信息。
- 不得冒充他人或登记虚假信息。
- 不得将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。
- 遵守相关法律及本条款。
第七条 (中介费)
有偿就业安置介绍费仅在《职业安定法》及相关通知规定的上限内收取,收费标准公布在服务内的单独页面上。原则上,介绍费由招聘公司承担,公司不向求职者收取介绍费——但仅限于日结工匠安置时,在《职业安定法》及其施行规则规定的上限范围内,可能会产生针对求职者的介绍费。
第八条 (使用限制)
如果用户登记虚假信息或违反相关法律或本条款,本公司可限制其使用服务。
第九条 (免责声明)
本公司并非招聘企业与求职者之间签订的雇佣合同的当事方;雇佣条件、工作环境及工资发放的责任由雇佣合同的当事方承担。对于因自然灾害或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十条 (争议解决)
关于本条款的争议受大韩民国法律管辖,并以仁川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。
第十一条 (联系方式)
- 电子邮件: seko96377@gmail.com